各学院、校院两级督导:
为切实保障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质量,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践行“厚德、明规、强技”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防控期间“教学标准不降,教学质量不减”的工作要求,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课堂教学管理办法》(浙药高专〔2020〕18号)和教务处《关于调整教学方案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进一步压实校院两级线上教学质量监控责任
充分发挥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作用,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将组织教学督导对相关线上教学资源开展抽查,加强对线上教学“教”与“学”的监控与测评,加强对教师线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资源建设与利用情况、教学互动与在线考核、课程思政实施、学生出勤率等督导检查。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院长(或负责教学工作副院长)、教学主管、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和一名在线教学能手组成的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专班,结合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建立教学质量保障联动机制,负责本单位在线课程的教学管理与监控工作,力争做到线上教学学习与线下教学质量同等效果。各二级学院监控工作专班认真收集本单位在线教学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与上报,填写线上教学统计表(附件1),并于12月12日前上报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徐冰婉老师,邮箱:735708459@qq.com。
二、进一步强化对特殊群体的帮扶关爱
各监控工作专班对于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的学生,要落实“一对一”包干联系机制,指定辅导员和专任教师按照“一人一策”做好关心关爱工作,多种方式做好学习答疑和指导工作,对课程中活跃度过低的学生也进行重点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与帮扶,确保学生“全覆盖”,确保学习“不断线”。
三、及时开展线上教学效果分析和典型案例上报
各学院要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开展网上教研活动,总结线上教学经验,遴选上报优秀在线教学案例,创新线上教学形式。利用师生问卷调查、教学督导和学生反馈等途径,继续做好在线教学的总结分析、效果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教学方案,为疫情结束后的线下线上教学的有效衔接及今后线上教学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附件1:线上教学统计表
附件2: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课堂教学管理办法
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