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紧密结合我校合并转设后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新起点新要求,做好教学质量(督导)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督教、督学、督管职责,做到人才培养全过程监督,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学督导系列专项工作,并不断完善教学督导反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1年6月-12月
二、专项内容:实验(实训)教学专项督导、学生实习工作专项督导、学校外聘教师课堂教学专项督导等系列专项工作。
三、对象:全体师生
四、相关安排: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校教学督导系列专项工作的相关部门、参与对象、完成时间详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1.请相关单位部门按方案要求,按时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2.相关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应在教学质量月报告中体现,专项检查结果将纳入各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附件1:2021年度实验(实训)教学专项督导实施方案
附件2:2021年度学生实习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
附件3:2021年度外聘教师课堂教学专项督导实施方案
附件4: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反馈制度(试行)
教学质量管理中心、校教学督导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